2006年10月25日星期三

房署否決興建新公屋

房署初步否決於33(工業村旁)

興建新公共屋村

本年初,規劃署曾向大埔區議會表示,於33(大埔工業村側)可考慮興建公屋。但是,房屋署及規劃署在日前的區議會會議上表示,該土地因鄰近煤氣廠房及污染問題,初步否決了於該幅土地上興建新公屋的建議。

第33區土地資料
位置:大埔工業邨側(33區)
面積:約10公畝
現時使用情況:巴士車廠及渠務署工地
政府部門否決於該處建屋的原因:
1. 由於擬建公屋的位置接近煤氣廠,據煤氣公司向機電署提供的報告表示,人口密度高的建築物(包括公屋)不宜在煤氣廠一公里範圍內興建;
2. 由於鄰近大埔工業邨,工廠排出的污染物可能會影響日後在該處居住的公屋居民;
3. 鄰近汀角路及完善路,日後公屋可能面對噪音問題。
房屋署基於居民安全及環境因素,初步否決了在大埔工業村側興建新屋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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