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9月4日星期一

到壹傳媒請願

遣責侵犯私隱傳媒
對「壹本便利」刊登從偷拍得來的藝人更衣照片一事,我們感到非常憤慨,並表示強烈譴責,要求向事主作出道歉及賠償。「壹本便利」刊出從偷拍得來的照片,已屬侵犯私穩;而照片更是刻意賣弄色情,手法卑劣,不但對當事人是極大侮辱,亦完全罔顧傳媒應有的社會道德責任。更有甚者,「壹本便利」在社會不斷提出抗議後,竟然加印促銷,毫無悔意,所作所為,令人萬分憤慨,我們已就事件向影視處作出投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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